2022年8月14日,浙江传艺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年产3000套酒店智能设备、5000件智能家居用品、6000张诊疗床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传艺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制造、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智能基础制造装备、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等为主的企业。企业租用浙江泛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诸暨市应店街镇留下庄村的现有闲置厂房实施生产,购置自动仿形镂铣机、卧式砂光机、喷房(含水帘喷台)等设备,建成年产3000套酒店智能设备、5000 件智能家居用品、6000 张诊疗床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0年07月委托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传艺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酒店智能设备、5000件智能家居用品、6000张诊疗床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7月30日通过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诸环建〔2020〕246 号。
本项目于2020年8月份开工建设,2022年6月份竣工并开始调试运行。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681MA2BGKNB9J001Z。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
(四)验收范围
因市场原因,项目部分设备尚未实施(具体见验收监测报告表2-4),已建设部分设备均已配套环保设施并正常运行,故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及批复确定的浙江传艺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酒店智能设备、5000件智能家居用品、6000张诊疗床生产线项目已建设部分的生产能力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因市场原因,项目部分设备尚未实施,已建设部分设备均已配套环保设施并正常运行,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
根据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对照,项目先行验收部分性质、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等与原审批环评和批复基本一致。其中:
1、木板材加工生产线新增烘干工序,即利用电烘箱对木板材中水分进行烘干,该工序主要产生水蒸气,不新增污染物排放;
2、项目涂装废气处理装置实际为:水帘+干式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3、项目产生的水帘废水排入集水池,实际处理工艺为:加入AB漆渣去除剂,捞除漆渣后,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不排放。
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对照:根据检测报告,验收监测期间,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乙酸丁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乙酸丁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项目变动未明显增加污染物的排放,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帘除漆雾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水帘废水排入集水池,加入AB漆渣去除剂,捞除漆渣后,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根据项目实地勘察,项目焊接烟尘、打磨粉尘、油雾废气、喷塑粉尘、固化废气暂未产生;项目目前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工粉粉尘、调漆、喷漆、晾干废气。
木工粉尘收集后,由1套中央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先经水帘除漆雾预处理后,再引至“干式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 装置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三)sx噪声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采用以下方式降噪:企业设备尽量布置在生产厂房内,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降低机械设备运转时部件间的摩擦,并合理安排各类机械设备的作业时间。
项目边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四)固体废物
根据项目实地勘察,项目实际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木材边角料及屑、废包装材料、木工粉尘收尘、废砂带、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抹布(含口罩)、漆渣及生活垃圾。
企业按环评及承诺要求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木材边角料及屑、废包装材料、木工粉尘收尘、废砂带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抹布(含口罩)、漆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已做好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相应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和物资。
2.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已安装了规范化的污水排放口和废气排放口。无在线监测要求。
3.其他设施
环评中项目需设置50m防护距离,实际项目车间外50m范围内无敏感点。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木工粉尘废气处理设施“中央布袋除尘装置”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80.3%-83.9%。
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处理设施“水帘干式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对颗粒物的去除效率为80.41%-83.47%,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为92.81%-93.36%。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7月10日-11日),污水排放口中 pH 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7月10日-11日),木工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7月10日-11日),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乙酸丁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的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7月10日-11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乙酸丁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7月10日-11日),项目所在地四周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企业按环评及承诺要求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木材边角料及屑、废包装材料、木工粉尘收尘、废砂带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废抹布(含口罩)、漆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验收项目固废处置规范,符合污染控制要求。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影响分析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浙江传艺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酒店智能设备、5000件智能家居用品、6000张诊疗床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基本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暂存与处置基本规范,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浙江传艺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套酒店智能设备、5000件智能家居用品、6000张诊疗床生产线项目基本具备先行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30日。
2、当地环保部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电话:0575-87014492
3、建设单位
浙江传艺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3735358080
4、公开网址
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jinyu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