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0日,绍兴市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其锅炉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议,邀请三位专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监测情况的汇报,并对本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㈠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绍兴市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原名绍兴县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十二量,创办于1998年,专业生产服装用粘合衬布,产销量位于全国同行前茅。绍兴县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于2009年2月15日经原绍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绍环批[2009]519号),并于2011年6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绍环验[2011]65号)。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投资500万元,利用原有厂区实施锅炉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年产有纺衬3000万米、无纺衬1000万米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建设,目前已完成年产2000万米有纺衬、500万米无纺衬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建设生产线项目建设。
项目劳动定员85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三班制生产。项目无食堂(员工自带),无宿舍。
㈡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绍兴市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锅炉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由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并于2021年7月12日取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绍兴市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锅炉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绍市环柯审 [2021]20号)。项目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4月竣工,调试时间为2022年5月,目前项目实际直燃式到位1台(审批2台)、退浆煮练氧漂到位1台(审批2台),粉点涂层机到位3台(审批4台)其他设备均与环评一致,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运行。
项目于2022年5月启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并委托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28日对连续二天对本项目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调查、监测,在此基础上企业自行了编制了本次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行正常,生产工况符合验收要求。
㈢ 投资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97%。
㈣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先行的年产2000万米有纺衬、500万米无纺衬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建设生产线配套的环保设施。
绍兴市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锅炉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说明时间:2022年08月20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8次【字体:大 中 小 】绍兴市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锅炉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
(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说明 2022年8月20日,绍兴市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其锅炉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议,邀请三位专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监测情况的汇报,并对本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及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㈠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绍兴市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原名绍兴县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十二量,创办于1998年,专业生产服装用粘合衬布,产销量位于全国同行前茅。绍兴县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已于2009年2月15日经原绍兴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通过(绍环批[2009]519号),并于2011年6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绍环验[2011]65号)。企业为了更好的发展,投资500万元,利用原有厂区实施锅炉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年产有纺衬3000万米、无纺衬1000万米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建设,目前已完成年产2000万米有纺衬、500万米无纺衬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建设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劳动定员85人,年工作日300天,每天三班制生产。项目无食堂(员工自带),无宿舍。㈡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绍兴市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锅炉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由浙江天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报告,并于2021年7月12日取得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绍兴市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锅炉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绍市环柯审 [2021]20号)。项目于2021年7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4月竣工,调试时间为2022年5月,目前项目实际直燃式到位1台(审批2台)、退浆煮练氧漂到位1台(审批2台),粉点涂层机到位3台(审批4台)其他设备均与环评一致,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已同步建成并正常运行。
项目于2022年5月启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并委托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28日对连续二天对本项目的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调查、监测,在此基础上企业自行了编制了本次验收监测报告。监测期间生产设备运行正常,生产工况符合验收要求。
㈢ 投资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3.97%。
㈣ 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先行的年产2000万米有纺衬、500万米无纺衬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建设生产线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为先行验收,目前实际产能为年产2000万米有纺衬、500万米无纺衬,与环评审批相比:直燃式加热定型机少一台、退浆煮练氧漂一体机少一台、粉点涂层机少一台。其他建设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㈠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退浆、煮练、氧漂废水;喷淋废水;地面拖洗废水;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锅炉冲洗废水)。冷却水经循环回用,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产生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起经污水预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气浮+厌氧+生化+沉淀+气浮)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
㈡ 废气
本项目主要为定型废气、涂层废气、烧毛废气、污水站废气、天然气锅炉废气、油烟废气,定型废气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除臭”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涂层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烧毛废气经“水喷淋+静电”处理后,经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次氯酸钠喷淋+生物除臭喷淋+UV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㈢ sx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企业按环评要求科学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㈣ 固废
本项目涉及固废主要为废布、废线、废包装材料、废原料包装桶、定型废油、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等。
废布、废线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原料包装桶收集后由生产商回收利用;定型机废油收集后由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暂未产生,待产生后签订危废处置合同;污泥收集后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
㈤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⑴环保组织机构及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企业已制订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环保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成立了环境管理组织机构,由专人对环保工作负责。企业于2020年8月28日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hb3306005000007705001P)。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已按照有关要求,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设置了相应标识牌。全厂区设 1 个污水排放口和 1 个雨水排放口,5个废气排气筒。
(3)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到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厂区配备有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车间防火设备齐全,应急逃生通道顺畅。
⑷自行监测
企业已落实了自行监测工作。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㈠ 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综合废水纳管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锑排放浓度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
㈡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套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除臭”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油烟、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符合浙江省《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相关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套涂层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VOCs(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浙江省《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相关标准。
1套烧毛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静电”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1台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排放口出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和林格曼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浓度同时符合《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废气、油烟废气,定型废气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除臭”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涂层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烧毛废气经“水喷淋+静电”处理后,经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污水站废气经“次氯酸钠喷淋+生物除臭喷淋+UV光氧催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㈢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企业按环评要求科学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保证厂界噪声达标,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㈣ 固废
本项目涉及固废主要为废布、废线、废包装材料、废原料包装桶、定型废油、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等。
废布、废线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原料包装桶收集后由生产商回收利用;定型机废油收集后由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暂未产生,待产生后签订危废处置合同;污泥收集后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
㈤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⑴环保组织机构及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企业已制订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环保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成立了环境管理组织机构,由专人对环保工作负责。企业于2020年8月28日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hb3306005000007705001P)。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及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已按照有关要求,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设置了相应标识牌。全厂区设 1 个污水排放口和 1 个雨水排放口,5个废气排气筒。
(3)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到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厂区配备有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器材,车间防火设备齐全,应急逃生通道顺畅。
⑷自行监测
企业已落实了自行监测工作。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㈠ 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综合废水纳管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锑排放浓度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标准。
㈡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套定型机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除臭”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油烟、VOC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均符合浙江省《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相关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套涂层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VOCs(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浙江省《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中相关标准。
1套烧毛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静电”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1台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排放口出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和林格曼黑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浓度同时符合《关于开展绍兴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绍兴环发(2019)37号]规定的排放限值。
1套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水喷淋+除臭+UV光解”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的硫化氢和氨排放速率、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
厂区内生产车间门口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上下风向无组织监控点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臭气浓度符合《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2标准。
㈢ 噪声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要求。
㈣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布、废线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原料包装桶收集后由生产商回收利用;定型机废油收集后由绍兴光之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炭暂未产生,待产生后签订危废处置合同;污泥收集后委托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
企业已建设 1 处专门一般固废储存场所,已落实“三防”措施,可实现一般固废的分类储存,相关标志标牌设置完善。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基本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中的有关规定。
㈤ 总量控制
根据统计,企业年废水排放量合计3.96万吨/年,CODcr纳管量为6.970吨/年、氨氮纳管量为0.5782吨/年;颗粒物的排放量约为0.95吨/年,VOCs的排放量约为0.441吨/年,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0.209吨/年,氮氧化物的排放量约为1.008吨/年,以上指标均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十二量,根据现场调查和监测结果判断。项目实施了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绍兴市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锅炉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先行)在建设中基本执行了环保“三同时”规定,验收资料基本齐全,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及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监测指标达到排放标准,排放总量能满足环评的总量控制要求,固废处置规范符合污染控制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环保验收条件。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同意该项目(先行)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七、整改和后续要求
㈠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的编制,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信息。项目完成后组织整体验收。
㈡进一步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与维护,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规程并上墙,完善废气处理各单元的相应标识标牌、“三废”治理运行台账。定期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进一步提高职工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
㈢加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工作,加强喷淋废水处理和循环回用、污水管道的检修和维护,杜绝污水事故性排放。进一步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㈣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艺废气的有组织收集、规范化处理和运行管理,完善局部封闭和集气罩收集方式,提高废气收集率和处理效率,确保处理效率达到规定的处理要求和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㈤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周知卡、标识标签和处理处置工作。做好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及时处置,防治二次污染事故发生。对废气处理装置维护保养时产生的废灯管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对淘汰已停用的设备应及时进行处置。
八、信息公示
1. 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0日--2022年9月20日。
2. 当地环保部门
绍兴市柯桥区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5-85665232
3. 建设单位
绍兴市荣士达衬布有限公司 电话:姚主任:13588500128
4. 公开网址
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jinyu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