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6日,浙江煌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浙江煌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岩片、1000吨软石片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煌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项目位于诸暨市应店街镇留下庄村(十店线旁),现企业租用诸暨市隆源纺织有限公司闲置 1#厂房(占地面积 3702.92m2,建筑面积 10800m2)项目购置调色分散机、复合岩片烘干设备流水线、混合设备等生产设备。建成年产3000吨岩片、1000吨软石片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编制完成了《浙江煌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岩片、1000吨软石片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于2021年3月29日予以批复(诸环建〔2021〕98 号)。
本项目于2021年3月份开工建设,2022年5月份竣工并开始调试运行。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681MA2JR2182F001Y。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
(四)验收范围
由于市场原因,本项目部分设备暂未实施,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550吨岩片、200吨软石片,已建设部分配套环保设施均已实施并能正常运行,故本次验收为先行验收,验收范围为浙江煌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岩片、1000吨软石片生产线项目目前已建的部分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对照,先行验收部分项目性质、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等与原审批环评和批复基本一致。
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对照: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清洗废水储存于分散缸回用于下一批次,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经诸暨市次坞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 A 标准后排放。
(二)废气
项目实施后,主要为调色分散废气、制膜烘干废气、燃气废气、粉碎分筛粉尘。二层的调色分散废气、制膜烘干废气收集后接入一套“UV光氧处理箱+活性炭箱”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燃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有机废气排气筒一起排放。粉碎分筛粉尘通过管道收集后进入1套电脉冲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sx噪声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采用以下方式降噪:企业设备尽量布置在生产厂房内,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降低机械设备运转时部件间的摩擦,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合理安排各类机械设备的作业时间。
(四)固废
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浙江煌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岩片、1000吨软石片生产线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如下。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5月2日-3日),污水纳管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5月2日-3日),调色、制膜、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对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照分别不高于 30mg/m3、200mg/m3、300mg/m3 的标准要求。
粉碎分筛粉尘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5月2日-3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车间门口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2022年5月2日-3日),项目所在地四周厂界昼间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敏感点昼间声环境质量标准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
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总量控制
根据(先行)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影响分析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浙江煌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岩片、1000吨软石片生产线项目环保手续基本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暂存与处置基本规范,验收资料基本齐全。浙江煌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岩片、1000吨软石片生产线项目基本具备(先行)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内容。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完善相关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按要求落实验收公示及信息平台申报等相关工作。
3.待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达到原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确定的规模后,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八、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8日---2022年8月18日。
2、当地环保部门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电话:0575-87014492
3、建设单位
浙江煌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5900401515
4、公开网址
浙江绍兴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jinyute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