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绍兴美佳热电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其码头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会议,邀请三位专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验收监测单位浙江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对本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验收资料,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批复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利用企业原有土地及已批的岸线,扩建 1 个 500 吨级渣土泊位,泊位总长 63m,占用岸线长度 63m,采用 2 台电动挖斗装卸渣土,设计通过能力为 130 万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绍兴美佳热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编制完成了《绍兴美佳热电有限公司码头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7月30日予以备案(绍市环柯规备(2021)15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国家及浙江省有关规定,受绍兴美佳热电有限公司委托,浙江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至4月13日对该项目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检测。建设单位根据现状结合环评批复、检测结果编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的生产负荷均大于75%,符合竣工验收的工况要求。
(二)投资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4.0万元,占总投资2.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绍兴美佳热电有限公司码头技改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的建设内容与环评备案内容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情形。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施工期
①施工场地雨水、泥浆水等需收集沉淀处理,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冲洗
废水则经隔油、沉淀等处理;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抑尘,底层泥浆或泥渣干化后委托外运;严禁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附近内河。②施工现场加强管理,施工场地尽量保持平整,土石方堆放坡面应平整,施工完成区域应及早植树种草,以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③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防止它们成为地面水的二次污染源,建议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径流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1、运营期
企业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地面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地面雨水经收集后汇入场区污水沉淀池进行沉淀,经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不排放;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二)废气
1、施工期
为减少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对照《绍兴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②设立信息公示牌,公示举报电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监管主管部门等信息,鼓励在线监测数据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③工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措施,场内易扬尘堆放物应在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主体在建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或更高效的防尘措施进行封闭;④工地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经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施工过程中,禁止使用超标排放的工程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⑤开挖、拆除等工程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⑥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堆放物 48 小时内未能及时清运的,应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防尘措施;⑦项目竣工前,应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放物。
2、运营期
(1)车辆运输扬尘
①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进出车辆需加盖篷布,减少无组织扬尘产生;②场区已设置洗车池,进出车辆通过喷淋清洗,减少扬尘产生;③进出场区道路一侧设置喷雾装置,减少车辆运输扬尘;④场区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清扫,减少扬尘产生。
(2)码头装卸扬尘
①装卸区配备移动式雾炮机,渣土装卸时开启,减少装卸扬尘的产生;②厂界设置防尘网,配备喷雾装置,减少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三)sx噪声
1、施工期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②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 ③采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时产生噪声;④施工期间要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文明施工。
2、运营期
合理安排装卸时间;加强船舶、固定式起重机的日常检修,加强绿化,提高
绿化率,形成自然隔声屏障。
(四)固废
1、施工期
施工期建筑垃圾(渣土)应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及时清运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施工时要与市政部门处理好排水关系,严格禁止建筑泥浆直接排入下水道和附近河道。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设置临时收集点避雨堆放或送至附近的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不得随意丢弃。
2、运行期
项目产生的沉淀池污泥作为渣土外运处置。船舶含油污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为减缓施工占地等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要求采取以下措施:场地内设置雨水沟、临时排水沟等排水措施,避免场地及周边山体雨水无组织漫流;施工场地做好植被绿化、护坡工程,建筑垃圾及物料等堆场设临时围挡。总之,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基本上属于暂时性影响,只要施工单位能够落实上述环保措施,文明施工,其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3、运营期
本项目所在河流属杭甬运河,本项目为顺岸建设,无桩基,占用水域较小,项目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全部纳管排放,不排入河道。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保组织机构及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企业已制订有《环保监测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监督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环保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成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由专人对环保工作负责。
(2)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厂区相关区域已做防渗防漏措施,预防产生对地下水、土壤的污染。企业正在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纳管口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总氮的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的排放限值。
(二)废气
项目上风向1个点和下风向3个点的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面昼夜间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3类标准。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船舶含油污水。项目将设置 1 间约 10m2 危险废物室内堆场,2 个集中式生活垃圾收集点。
项目产生的沉淀池污泥作为渣土外运处置。船舶含油污水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固废产生量与环评估算之内,其处置规范,基本符合污染控制要求。
(五)总量控制
1、水污染物总量:
据企业估算本项年废水产生量为500吨/年,故化学需氧量纳管量为0.12吨/年、氨氮纳管量为0.009吨/年、总氮纳管量为0.011吨/年,满足环评审批总量控制建议要求。
2、大气污染物
根据环评报告,本项目废气总量以无组织形式预测,检测结果表明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满足标准限值要求,故也能达到环评报告总量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实施了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期和试运行期间没有相关环境影响的投诉。根据现场检查和监测结果判断,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绍兴美佳热电有限公司码头技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结果,该项目在实施过程及试运行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较好地落实了环评报告表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废气、废水、噪声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达标排放,固废处置规范符合污染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评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环保验收条件,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整改和后续要求
(1)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报告的编制,及时向社会公开项目竣验收信息。
(2)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操作规程并上墙。完善废水处理运行台帐。
(3)加强对生产废水处理的运行管理,确保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
(4)应定期做好项目工作场地的冲洗和清扫,进一步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5)加强固废分类收集处理,危险废物暂存时应密封;完善危险废物台帐,并及时委托清运处置,预防固废发生二次污染。
(6)对各类环保管理制度应上墙。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企业自行监测工作。
八、验收组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和人员信息详见会议签到单。
九、信息公开
1. 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25日。
2. 当地环保部门
绍兴市柯桥区环境保护局 电话:0575-85665232
3. 建设单位
绍兴美佳热电有限公司 电话:13065580766
4. 公开网址
浙江锦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http://www.jinyutest.com/
绍兴美佳热电有限公司验收工作组 2022年4月25日